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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才知道小区停车费是不用交的!转起,让更多的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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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30 14: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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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住在新桥的金晖花园,00年的房子了,也算是旧房了,小区没有规划的车位,只是在小区外面有块空地后来化了车位,但是要收费,刚开始的时候一月240,现在不知道多少,但是远远不足,总共也就30个车位,小区那么多住户,怎么可能够,所以大家就把车停到了小区里面,反正现在小区内全是车,后来三期后面差不多8栋楼的空间又新建了个停车场,一月360,贵死了,也很少有人停车,照样放在了小区里面,结果今天在群里发现有人发了下面一个东西,才知道原来停车费是不用交的,现在是怎么个情况,不但停车要交费,而且贵的离谱……我把群里发的东西复制过来了,大家看看,然后转转,让更多的人知道: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 、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


沙发
发表于 2014-12-30 14: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话说回来,不建停车场,你们家车往哪儿放?不是嫌都放小区里不方便吗?想把车放停车场然后又想不交钱有这么好的事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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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0 15:0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远远看就好 发表于 2014-12-30 14:49
话说回来,不建停车场,你们家车往哪儿放?不是嫌都放小区里不方便吗?想把车放停车场然后又想不交钱有这么 ...

嗯啊,是应该交,我表达的意思是太贵了,那下面那篇文章是什么意思啊?怎么说停车位应该不收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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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2-30 15:4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本来就是一对矛盾体

如果有人说   既然是属于大家的公共的土地    那我就可以想怎么停就怎么停    把车横在路上行不行?

遇上这样的   又该怎么解决?


国人的特性就是这样    一抓就死   一放就乱   在全民素质没达到一定标准之前   还是的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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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2-30 15: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mikewolf13 发表于 2014-12-30 15:41
本来就是一对矛盾体

如果有人说   既然是属于大家的公共的土地    那我就可以想怎么停就怎么停    把车 ...

还是我们的论坛长老说的有道理,停车费是不可能不收的,收的也是管理费吧,没人管理了,车子不就没有保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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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2-31 09:2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得物业和业主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良好的社区秩序啊~不能一竿子打死说物业不对,业主自身素质可能真的是让物业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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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2-31 10: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停车管理费不便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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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1 13: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对啊,特别贵,只是弄了块场地,又不是地下的,而且只是让你在那停车,也没看他们怎么管理,有垃圾什么的也没清扫!还一个月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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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1 13: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低飞的燕子 发表于 2014-12-31 09:23
得物业和业主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良好的社区秩序啊~不能一竿子打死说物业不对,业主自身素质可能真的是让物业 ...

对啊,这个是明白的,只是很气愤这个停车费,真是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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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1 02: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这个文章只是片面的解读这一法律条款,你可看看物业管理条例,综法依专法。没有业主大会的小区,就不用去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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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1-1 19:5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法律规定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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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1-3 13:1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天津
前提是先把物业罢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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